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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驾追尾3人遇难之后:从标准视角看智能驾驶体系还剩哪些空白

2026-06-19

2026年6月,江西高速一起开启L2组合驾驶辅助的车辆追尾静止货车造成3人死亡的事故登上热搜。调查显示驾驶员双手脱离方向盘长达13秒,车辆NOA(导航辅助驾驶)功能未能识别前方静止障碍物并有效制动——这既是一场人为误用悲剧,也再次把智能驾驶标准体系的结构性空白推到公众面前。


营销滥用的监管真空

我国现行GB/T 40429-2021《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》虽然明确定义了L0至L5六个等级,并强调L2级组合驾驶辅助须由驾驶员持续承担动态驾驶任务和接管责任,但该标准为国家推荐标准(GB/T),不具备强制约束力。这就导致车企可以在营销中广泛使用"高阶智驾""城市NOA""L2+"甚至虚构的"L2.9"等非标术语,实质上暗示接近L3的脱手能力却始终不承当L3级系统的责任义务——宣传按自动驾驶口径、责任按辅助驾驶口径,两边套利。更深层的标准空白在于:目前国内尚无强制性国标对辅助驾驶功能的命名、宣传用语、人机交互提示的最低显著性和频次做出统一限定,使得"误导—误用—事故—免责"的链条难以从标准层面被斩断。


性能基线标准的缺失

此番事故中,车辆在夜间高速行驶时对前方静止大货车识别失败或制动余量不足,暴露出另一个标准软肋:在《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》强制性国标(正在制定、拟2027年实施)落地前,L2级ADAS的AEB(自动紧急制动)、FCW(前向碰撞预警)、车道居中及NOA功能在探测距离、制动减速度、静止目标识别能力、低照度/雨雾场景下的性能下限均无国家统一强制基线。各家企标自定,场景库覆盖度差异巨大——有的企标只要求晴好白天对移动前车有效制动,静止目标、逆光、隧道出口、施工区水马等"边缘场景"常被排除在外或仅做内部验证不做第三方认证。GB 7258-2017虽对部分车型AEB有要求,但尚未细化到NOA领航辅助及高速静止目标识别场景,现行国标对"超出设计运行域(ODD)时系统应如何降级、如何保证最小风险机动"也缺乏明确规定。


人机共驾的规范空白

市面NOA功能已逼近L3能力边界(有条件自动驾驶),但按GB/T 40429仍被归类为L2,这意味着法律上永远是"人"为最终责任人。真正的L3国标和配套法规尚未出台,集中体现为两个标准空白:一是没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系统发出接管请求(Take-over Request)的最短提前时间——是5秒、10秒还是15秒?不同车企算法设定随意,常在极限工况才告警,驾驶员根本来不及反应;二是L3状态下若驾驶员因故(疲劳、突发疾病)无法接管,系统应执行的最小风险策略(Minimal Risk Maneuver,如减速靠边停车)在我国尚无统一强制技术要求。这就造成一种尴尬:消费者感知到的能力已接近"自动驾驶",但标准体系和法律责任仍停留在"纯辅助",中间的人机共驾过渡区长期处于无标可依状态。


责任判定的碎片化

事故发生后,"是系统未识别还是人未接管"往往各执一词,根源在于智能网联汽车数据记录系统(EDR及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ADRS)的强制标准长期缺位——直至近年《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》强标才逐步推进报批。在此之前,各车企对智驾激活状态、ODD判断、接管提示时间戳、驾驶员手力/视线监测结果、AEB触发逻辑等数据的存储格式、采样频率、防篡改机制要求不一,监管部门和司法鉴定机构难以还原完整因果链。没有统一可采信的数据存证标准,事故责任在驾驶员、车企、软件供应商之间的划分就只能依靠个案推定,无法上升为标准化定责依据,这也是保险理赔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隐性标准缺口。


结语:

推动组合驾驶辅助强标尽快落地实施、跟进L3/L4安全要求的国标制定、参与智驾功能命名与警示标识的规范化工作,或许是我们能为"标准守护生命"写下的注脚。江西这起惨痛事故提醒我们:技术标准不只是产品开发的参考手册,更是公共安全的底线屏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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